英文閱讀寫作課 老師又出了另一個題目 規定要寫至少六頁的文章
這次我們比較兩個case:
1. John Walker Lindh: 911發生後第一個被美國政府逮捕的美國公民"恐怖分子". 美政府說他殺害自己的同胞,背叛自己的國家. 最後檢調定了10項罪名,在911滿一周年時開庭.結果其中9個罪名因為毫無證據,只有一項罪名成立,被判期20年牢獄(這唯一罪名非常勉強,也是被判得相當重).
2. Cameron Todd Willingham: 被控縱火殺害三名親生子女,年齡一到兩歲的幼兒. 被關了12年後在德州處以死刑.從頭到尾都堅稱自己無罪.死後最新證據都證明他並沒有縱火.德州政府害死了一個無罪的人.
看似無相關的兩個案子,在某個層面上確實十分相同. 第一,在媒體的渲染報導下,社會大眾在毫無防備和疑問之下即接受報到所說的.在一份民調中指出美國近九成民眾認為Lindh就是叛徒並且希望他被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. 可是事實擺在眼前,無辜就是無辜. 是不是如果每一個人願意停下來,用一下大腦,找一下資料,思考一下,而不是把媒體的話當飯吃. 自己就不會淪於想至他們於死地的其中之一. 法律如果只是為了迎合民心,而民心又可以被媒體動搖,那試問法律的公正性在哪? 看過這兩個案子再來想想阿扁,不禁感嘆...也許幾年後,在某個地方也會有老師拿他的例子來當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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